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_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文件

2023年购买新能源车不再有国家补贴。根据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元,补贴减少3900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万元,补贴减少5400元。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元,补贴减少2040元。

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全面退出已进入倒计时。经过12年的培育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飞速。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面对全球疫情蔓延、芯片短缺等不利影响,仍实现大幅增长,1-11月产销量分别达到302.3万辆和299万辆,同比均增长1.7倍,11月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更达到19.5%。这为补贴政策有序退坡创造了有利环境。

法律依据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明确政策终止日期,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每辆车8000元。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显示,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

公告强调,该补贴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

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合同日期须在此期限内。消费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应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取决于续航里程和电池能量密度。不同的续航里程对应不同的补贴金额,在此基础上,将电池能量密度对应的补贴倍数相乘即可得到国家补贴金额。此外,新能源汽车还可以享受地方补贴,简称“土地补贴”。

地方补贴的具体金额按地方下达的标准执行,但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补贴的50%。“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新政策自2018年6月12日起正式实施。纯电动汽车的综合续航以300公里为分界点。进一步降低对续航300公里以下纯电动汽车的补贴,增加对续航300公里以上纯电动汽车的补贴额度。

插电式汽车补贴金额整体降低2000元,降低后补贴金额为22000元(续航50公里以上)。纯电动汽车,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400公里以上,可获得补贴5万元。续航里程300-400公里的车辆可获得4.5万元补贴;续航里程250-300公里的车辆可获得补贴3.4万元;续航里程200-250公里的车辆可获得2.4万元补贴;续航里程150-200公里的车辆可获得1.5万元补贴;150公里以下的综合续航里程没有补贴。

除了续航里程作为补贴标准外,电池能量密度决定最终补贴金额。电池能量密度为105-120wh/kg的车辆(以续航里程补贴金额为准)补贴0.6倍;电池能量密度120-140wh/kg的车辆补贴1倍;电池能量密度140-160wh/kg的车辆补贴1.1倍;电池能量密度为160wh/kg及以上的车辆将获得1.2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