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典范城市_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1.贵州六城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有望获最高12万元补贴
2.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3.新能源领域迎来重要国策,明年起我国19省大面积普及新能源汽车
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区域)名单
1
内蒙古自治区
城市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2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3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4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5
江 苏 省
城市群(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扬州市)
6
山 东
淄 博 市
7
临 沂 市
8
潍 坊 市
9
聊 城 市
10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11
贵 州 省
城市群(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
12
云 南 省
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
贵州六城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有望获最高12万元补贴
[汽车之家?行业]?日前,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结合济南市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一、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
(一)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二)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 (三)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
公务用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核销市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省级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除外)、调研接待用车编制并取消相应车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保障平台,公务出行采用新能源汽车社会化保障。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快递物流车: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出租车: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公交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 环卫车:对已外包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车型。对新招标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作业所使用的环卫车辆,4.5吨及以下的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4.5吨以上的不少于50%采用新能源环卫车型。 驾考(驾培)车: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定鼓励性政策,推动新增和更新渣土运输车辆更换为新能源车,引导企业购置新能源叉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机场新购置通用车和摆渡车(特殊用途除外)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机场集团、各区县政府)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
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济南市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20年8月18日发布)中规定的禁行区域,运输鲜活食品、电煤、油气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须备案通行。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期间免收停车费。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大队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统筹做好全市充换电网络规划,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出租车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在小区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选址建设临时性公共充换电设施;鼓励国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市属平台公司等利用所属零星地块安装临时充换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立市级统筹建设运营平台,为单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 面向社会提供充换电服务且接入市静态交通云平台的公共及专用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给予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各区县(功能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配套。单个运营企业每年在本市新增投运1000千瓦以上的充电设施方可申报补贴。 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评级评价,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不高于0.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 强化新能源汽车加氢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安全规范条件下,现有符合城市规划并按程序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自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或在公交场站内,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用的加氢设施,无需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400万元、3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2021年6月前、2022年6月前建成的,分别补贴600万元、400万元。在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前提下,2021年度、2022年度对加氢站运营销售的氢气,分别给予10元/公斤、5元/公斤的奖补。五、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 促进电池循环梯次利用。整车、电池生产等企业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本政策与市级其他专项政策同类条款,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编译/汽车之家?马艾骏)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贵州省科技厅近日表示,贵州省有6个城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这意味着未来这些城市的居民有望获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最高额度为12万元。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新确定12个地区26个城市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其中我省6个城市为贵阳、遵义、毕节、安顺、六盘水、黔东南州。经批准,2013年,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据悉,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四部委的政策主要针对纯电动汽车。
新能源领域迎来重要国策,明年起我国19省大面积普及新能源汽车
易车讯 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了《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一、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好由市领导任组长的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作用,梳理全市汽车零部件生产和供应情况,运用税务、海关、电力等大数据源加强产业运行监测,及时分析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主动预判各种风险挑战,积极应对“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及各区政府)
(二)建立产业风险管理预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迅速应对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紧急状态下,在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下成立应急工作组,建立市、区、企业三级线上线下“每日调度”机制。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推动供应链重点企业清单区域互认,支持清单内企业在本区域及跨省、市供应链物流通畅,保障其用电用能。加快清单内企业货物清关及转运,保障港口、航空、高速公路等各类运输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及各区政府)
(三)深化实施“供应商AB近地化策略”。推动整车企业梳理关键核心零部件、重要物料“AB近地化”清单,支持可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电子、材料、轨道交通等领域企业纳入清单,政企联动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吸聚核心供应商在本地及周边区域布局,共同补齐供应链短板。鼓励市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搭建集采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近地化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应链安全布局。
对新投资承担“AB近地化”功能或优质的制造类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及各区政府)
对“链主”企业牵头搭建的汽车零部件集采平台,支持平台引导整车企业及核心供应商等积极参与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近地化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四)建设专业化供应链物流体系。市区联动引进培育一批综合型重点物流企业和服务技术型重点物流企业,为固定客户以及大型商业客户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环节物流服务,提供管理、信息技术以及物流咨询和物流过程控制等支持协助。
认定一批汽车产业领域的“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融资、人才落户等方面综合支持,优先纳入产业链和金融链合作清单,组织重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建设一批与制造业融合且具有公益属性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交通运输、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汽车产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按相关规定对年度平台实际投入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
支持社会组织、物流公司等机构、企业参与协调跨省市运输、应急物资保障等问题。引导企业应用粤商通APP、广州企业12345热线等各类平台办理电子通行证。对于紧急响应且作出贡献的平台机构或物流公司,“一事一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五)鼓励紧缺部件、材料适度库存储备。支持各区在汽车产业等大型工业园区自建云仓储、战略紧缺物资仓库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通过租金减免等方式吸引优质企业进驻运营并提供专业化、市场化仓储物流服务,鼓励扩大服务对象,拓展盈利模式。推动国有企业自建一批仓储设施,常态化储备紧缺部件和物料。引导汽车重点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芯片、电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资源的储备规模,提高供应短缺风险应对能力。支持一级供应商在广州地区建立二、三级供应商零部件仓库。
新建汽车产业园区须规划预留适当比例用地用于仓储物流。鼓励相关产业基金支持仓储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仓储设施建设、紧缺零部件存储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二、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
(六)打造4个自主品牌创新基地。充分发挥属地车企牵头引领作用,大力建设番禺、花都、黄埔、南沙等四个“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电子集成系统产业综合基地)”,鼓励各区制定实施汽车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统筹用好财税、人才、土地、能耗、环保指标倾斜等政策,一基地一方案推动差异化发展。(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
(七)建设3个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等重点方向,按照零部件与整车产值比不低于0.5:1的中期目标,支持增城、白云、从化等区发展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支持零部件产业园升级发展,打造区域性汽车检测及试验基地的产业服务中心、国际一流的汽车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八)对口共建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用好帮扶政策,推动广清、广梅产业园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实施产业梯度转移。车企联动加快建设广深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协作办,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等)
三、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
(九)开展协同创新。推动车规级芯片设计、测试和生产,支持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整机控制三大平台以及“三电”核心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部门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不超过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相关企业开展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
(十)提升关键核心技术通用性。以汽车电子撬动电子产业整体发展,加强关联产业链的一体性和通用性。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通用零部件,增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相关技术、产品的跨车型适配性和跨产业通用性,推动汽车相关研发成果延伸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十一)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筹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循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同时给予试点示范项目5年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二)加大引优育强。着力强企补链,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借“基”行事,以“投”促引,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引进汽车核心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组织整车企业年度供应商大会。鼓励整车企业通过导入新车型、引进新投资等方式,提升产能利用率和用地效益。
支持新引进核心零部件企业优先纳入整车供应链体系,鼓励“链主”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协同加大技术和产品适配力度,“大手拉小手”促进新引进企业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定期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支持引进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对本地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增资或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及各区政府)
(十三)推动“软件和硬件协同定义汽车”变革。鼓励整车企业搭建电子电气架构、整车基础软件、智能座舱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全栈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精度地图、软硬件整合和软件算法三大核心技术。支持整车企业前装、配置超前的硬件,通过在线升级持续获取软件服务增值。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L3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的车型,按照每个车型1000万元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拓展示范应用场景和规模,推动一批整车制造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通行环境,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充电的,或进入中心六区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充电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免费停车优惠。出台新能源汽车应用、通行等方案细则,从市场需求侧引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
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个人领域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综合性补贴。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申请信息服务工作。支持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维保美容、数据增值等后市场发展,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三电”维修等售后市场,探索建设汽车博物馆、汽车主题公园,弘扬广州汽车文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
支持建设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聚焦市政、环卫、物流等重点场景,加快燃料电池重型卡车、专用车、公交车示范运营,统筹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化能力、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及各区政府)
(十五)支持动力电池技术突破。支持动力电池多元化发展,推动电池制造逐步向小轻型化、多样化、时长化、环保化发展。鼓励市内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对重点电池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
(十六)支持构建“一快一慢”充电设施体系。推动现有公共充电站点转型升级,鼓励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按加油站模式布点建设,在居住社区和地下停车场全面推进布局智能有序慢充系统。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充设施和换电设施发展,统筹使用中央和省下达我市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补贴资金,对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
五、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
(十七)保障用地用房。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将汽车产业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汽车产业项目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中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未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优先统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满足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相关区政府应编制“4+3”基地园区规划,提出新增用地与存量盘活的土地资源整合方案,促进批而未供用地与项目用地需求衔接。支持汽车产业园内“链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及各区政府)
推动“4+3”基地园区内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针对性地建设一批与项目、企业、生产线精准对接的“量身定制”厂房和用于研发设计、中试测试等的“非标用房”。对解决企业用房较好的区,在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快推进园区周边道路、公交地铁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八)加大资金投入。用好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的财政资金,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广州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吸引整车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社会资本参加,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招引外地优质企业、项目落户我市。设立子基金跟投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利用市“链金合作”金融机构2300亿元授信额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九)培育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包括院士、海外科学家、科技型企业家等在内的汽车产业相关高层次领军人才,围绕汽车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穗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市、区统筹强化住房保障,各区按有关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建立面向全体汽车产业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四位一体”的汽车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市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人才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项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加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学院、汽车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二十)优化用能保障。重点保障汽车产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加快汽车产业基地园区周边水电气网建设改造。落实国家、省有序用电工作要求,完善用电政企联动工作机制,实施错峰用电时,对重点汽车企业给予优先用电保障。统筹用好能耗指标、排放容量,保障汽车产业链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新建和技改项目的用能、排放需求,优先实施节能审查。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高能耗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差别化、精准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和范围。分解下达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时为汽车产业链企业发展预留合理空间。疫情期间汽车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可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广州供电局等及各区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关支持、补助和奖励等应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各相关部门管理的资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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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新鲜出炉。
11月2日傍晚,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下称《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愿景中指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与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的目标有所调低,从25%的目标下调为20%。业内专家认为新目标更易实现,销量预期和诸多指标下调背后,体现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更加务实和科学。除了弱化数量上的硬性指标,《产业发展规划》还重点强调关键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正逐步从重量向重质方向改变。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告诉出行一客(ID:carcaijing),《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表明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强调了新能源在整个汽车工业中的发展地位,也再次重申了新能源是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
在退役大潮来袭前,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这一规模达430亿的产业正逐渐得到应有的重视。《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绿色和平项目经理江卓珊对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这对回收行业和循环产业是好消息,在新政策的风向下会更有信心投资发展。但还是需要汽车制造业和电池生产商的投入,他们对整个产业始终起着关键作用。
不止是新能源汽车本身,《产业发展规划》还试图推动探索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布局和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以及对内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对外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和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等。将通过系统性手段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做大做强。
受该消息的影响,11月2日晚间美股开盘,新能源汽车中概股集体大涨。截至当日收盘,蔚来(NIO)股价涨8.96%,报价33.32美元;小鹏(XPEV)股价涨6.91%,报价20.72美元;理想(LI)股价涨13.44%,报收22.88美元。
此外,截至11月3日收盘,新能源汽车板块整体微涨,但是新能源整车企业比亚迪(002594,SZ)、北汽蓝谷(600733,SH)以及动力电池企业宁德时代(300750,SZ)、国轩高科(002074,SZ)等股价微跌,股价表现低于行业预期。充电桩板块整体微涨,充电桩企业汉宇集团(300403,SZ)领涨20%。
在本次发布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这一指标也与日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基本吻合,不过在路线图2.0中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划。路线图2.0指出,2025年、2030年、203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0%、40%、5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与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的目标有所调低,根据意见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为25%。
对此,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产业发展规划》只是一个努力方向,硬约束性并不强,此前《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50万辆新能源销量目标也是推迟一年才完成,20%相对来说更易实现。”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也同样表示,“个人认为20%目标肯定能实现,25%的目标则是有希望实现。”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规划》还提到,“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主要有四个: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另外,按照环保部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显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指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共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此前意见稿中,该比例为100%,此外,新《产业发展规划》还取消了对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0L/100km的要求。销量预期和诸多指标下调背后,体现的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更加务实和科学,质量比数量更为重要。
本次《产业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要求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同时2025年,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新能源产业的初衷是可持续发展,从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电耗这一指标正越来越受市场关注。在当前的新能源车型中,电耗较低的是欧拉黑猫、宝骏E100这类A00级别车型,基本上电耗控制在了10千瓦时/百公里以内,至于特斯拉Model?S、蔚来ES8等大尺寸且高度智能化的车型,电耗甚至飙升至18千瓦时/百公里以上。
一位车企新能源研发工程师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电耗影响最大的是质量和智能化系统,理论上尺寸越大的车电耗就越大,但实际上电耗还与轮胎阻力、风阻、空调系统、开车习惯、能量回馈等等有关。”而这些,都需要整个产业上下游共同进步提升。
值得留意的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歌猛进的发展速度,无意中殃及了池鱼。在资本加持和产业转型的变革下,电动机的地位越发提高,研发岗位和待遇也水涨船高。这让传统的内燃机产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工程院院士、内燃机可靠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苏万华教授坦言,市面上借发展新能源来唱衰内燃机的论调,既不科学也很危险。容易内燃机导致人才断层和内燃机工业基础的丧失。事实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传统内燃机的发展并不决然相悖,内燃机仍积极拥抱电动化技术,如喷油泵、附件等都是电驱动的产物。
动力电池的回收问题,这头房间里的大象,如今正逐渐受到应有的重视。
据绿色和平组织的推算,2030年,中国将有超过1.1太瓦时(1.1*1^9千瓦时)的动力电池随电动汽车售出,这些充满电量的电池足够给新加坡全国供电一周有余。而以5年-8年的服役期,折损20%的电量为退役条件,未来十年间,中国乘用车及商用车的动力电池退役总量将达到705万吨,相当于705个埃菲尔铁塔的总重。
2021年至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阶段(2014至2018年)进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将进入报废期。是让退役电池发挥余热,作为丰富的能量载体,还是成为沉重的环境负担,现已成为摆在桌面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比普通电池,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更高、充放循环次数更多、应对极端气温的性能表现也更好。为此,退役的动力电池完全有更广阔的应用场景,比如在发电、输配电环节、5G通信基站、云计算的数据中心等场景下,都可以作为储能电池使用。
绿色和平组织在《为自愿续航,2030年新能源汽车电池循环经济潜力研究报告》中提出,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梯次电池电量将达到32GWH,可以覆盖全国5G通信基站的备用电源需求。到2030年,中国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的总价值将接近430亿元人民币,潜力巨大。动力电池的生产需要大量镍钴锰等金属矿,通过梯次回收,不但能降低新采矿源带来的环境污染,还能保障国家层面的关键金属供应安全。
产业界已经开始行动。宁德时代联合百城新能源成立快卜新能源,布局储充检一体化快充站,通过电池AI在线检测技术,在不拆开电池包的情况下,分析、筛选出健康状态良好,长寿命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于储能电池、货车、物流车以及二轮车等领域。对于健康状态不佳的电池,可直接流向再生处理,环保、高转化率冶炼方法,将废旧电池中有价技术高效提炼。
从电池全价值链角度来看,《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诸如推进梯次利用,资源循环,建设标准化体系,这些建立健全的电池价值链循环体系必须的条件。但是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规模化仍需要各界扶持,相比电动汽车和电池产能,电池回收利用环节建设现状难以应对即将带来的电池退役潮。
中国已经出台了有关电池回收利用的法规尚不完善,比如工信部在2018年曾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电池厂、整车厂、报废拆解公司和综合利用企业在设计、生产、回收、处理各环节的角色和责任,但缺乏配套的奖惩制度或许可证制度,导致政策落地执行效果有限。且现有电池溯源系统仅需要企业自主填报,缺乏监管约束,导致回收效果难以评价。
此外,动力电池设计和梯次利用缺乏统一标准,退役电池收集率低,影响供应稳定性等问题,都是横亘在退役电池梯次利用领域上的拦路虎。
据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出版的《中国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欧洲废旧锂离子电池收集率是45%,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收集率低于40%。半数以上废旧锂离子电池不知所踪。
《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将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并将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
江卓珊对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对于回收行业和循环产业,在新政策的风向下会更有信心投资发展,是对回收循环利用行业的利好消息。但还是需要汽车制造业和电池生产商的投入,他们对整个产业始终起着关键作用。
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邦普循环,已经能够通过“逆向产品定位设计”技术回收废旧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等金属,将其还原成可重新用于制备电池的正极材料。核心金属总回收率可达99.3%以上,邦普循环共有生产线22条,产能规模达到8万吨/年。
江卓珊建议,有关部门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设立奖惩机制让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商承担建设动力电池循环经济的责任。
事实上,《产业发展规划》并不只是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做出规划部署,而是为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进行了规划部署。《产业发展规划》指出,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
“网状生态”的构建离不开基础建设和产业环境的支撑。在基础建设方面,《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我国需继续推进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眼下,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及“新基建”概念的提出,我国新能源基础建设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中国电动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2019年8月到2020年7月,全国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0万台。截至2020年7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34.1万台,同比增加27.6%。
据了解,当前充电桩的布局已经基本满足了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私人出行等领域的充电需要。不过,目前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建设的发展中仍存在分布不均衡、充电便利性不足等问题,充电难成为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制约条件之一。有分析指出,《产业发展规划》的颁布将加快解决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不完善的问题。
氢能源的体系建设成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提及的内容。《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要求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开展高压气态、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同时,《产业发展规划》也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技术以及推动商业化示范运行等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9年,氢能源首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氢能源上下游的投资和布局成为热点。中金公司认为,氢能源汽车是行业长期发展方向,该项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快了产业发展节奏,为氢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产业链带来一定投资机会。
陈士华分析认为,氢能源在《产业发展规划》中被多次提及也充分反映出国家对于氢能源发展的重视。“受到原材料的制约以及技术的限制,当前氢能源的发展还没有达成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不过从长远来看,氢能源是替代纯电动的最佳路线,只是其发展仍需要较长的时间。”
总体来看,《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新能源的支持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新能源车辆本身,而是通过扩充产业发展重点,来进一步探索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布局和完善。在产业环境方面,《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以及对内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对外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和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等。
受政策的带动作用,未来新能源全产业链的投资和发展将有更大想象空间。中信证券的研报指出,《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明确了电动车长期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投资确定性;从全球视野看,中国电动化供应链快速发展、最为完善,龙头企业已经供应海外,作为全球优质制造资产的价值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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